广东代表团共提出议案5件、建议393件

发布时间:2023-03-13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广东代表团新闻发言人汤黎明通报大会开幕以来代表团代表的履职情况。

  汤黎明介绍,广东团全体代表按照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高质量完成会议各项任务。会议期间,共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6次全体会议、9次代表小组会议。无论是代表团全体会议还是小组讨论,代表们都认真思考、精心准备、踊跃发言。据统计,代表发言共509人次,刊发大会简报11期,发言主题鲜明、思考深刻、富有建设性,得到有关国家机关积极回应、高度评价。国家各部委向代表们发来感谢信和反馈函317件。

  会议期间,代表们积极提出议案建议。汤黎明介绍,4名代表领衔、181人次代表联名提出5件议案,分别为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民营经济高质量促进法、志愿服务法,修改劳动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均被大会确定成案。138名代表领衔提出393件建议,重点关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度融合、制造业当家、数字经济、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产业科技人才培育、民营经济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方面。内容符合国家大局、契合省情实际、贴合社情民意,展现广东团代表高昂的履职热情、积极的担当精神和深切的为民情怀,体现了服务国家大局的广东努力、广东作为。

  汤黎明表示,代表们还通过现场、网络视频、书面等方式接受媒体采访,大力唱响共商国是聚力发展的主旋律主基调,积极讲好中国故事、人大故事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全面展示广东团代表履职尽责的风采,充分展现广东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新进展,为大会营造了积极正面、昂扬向上、民主奋进的良好舆论氛围。